词语:格鲁派
【格鲁派 】
中国藏传佛教宗派。格鲁,藏语意为善律,因该派倡导僧人应严守戒律而得名。一说该派第一座寺院为甘丹寺,格鲁,应是甘丹必鲁,即甘丹寺派的简称“甘鲁”的音转。一说此派渊源于噶当派,又有噶当萨巴,即新噶当派之称。复因该派僧人戴黄色僧帽,俗称黄帽派,或黄教。
创派过程 创始人宗喀巴。原为噶当派僧人,1373年他到卫藏地区学经,先后从萨迦、噶举、夏鲁等派僧人学习。至14世纪80年代初,学习各派显宗经论,以后又系统地学习密宗,至80年代末,遍学藏传佛教显密宗各派教法。自1400~1409年,宗喀巴积极倡导僧人严守戒律,学经须遵循次第。著《菩提道次第论》(1402年成书)、《密宗道次第论》(1406年成书),为创立此派奠定理论基础。1409年藏历正月,宗喀巴在帕竹地方政权阐化王札巴坚赞和内邬宗(今拉萨西郊柳梧区)宗本南喀桑布及其侄班觉桑布的支持下,在拉萨发起大祈愿法会,参加的各宗派僧人1万余人。法会后,宗喀巴又在帕竹地方政权属下贵族仁钦贝和仁多伦布父子的资助下,在拉萨东北40余公里的旺古尔山,建立甘丹寺,独树一派。
13~14世纪时,藏传佛教萨迦、噶举等宗派先后在西藏掌权,并得到元、明两朝的正式册封。然而,上层僧人追逐权势利禄,耽于酒色,横行不法者在所多有;各宗派间因争夺权力而引起的战乱亦屡见不鲜,以致藏传佛教中占统治地位的各宗派日益衰落,其原有的号召力和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功能也在削弱。宗喀巴为振兴佛教,力挽颓风,积极提倡僧人严守纪律。他著书立说,授徒传教,在卫藏地区有很高的声望,因而此派得以最后建立。
传承 宗喀巴的弟子中,最著名的有贾曹杰和克主杰。贾曹杰继承宗喀巴法位,为第一任甘丹墀巴(意为甘丹寺座主,实为此派教主的地位)。克主杰为第二任甘丹墀巴,后期此派建立班禅转世系统时,又被追认为第一世班禅。宗喀巴和贾曹杰、克主杰被藏族佛教徒尊称为“师徒三尊”。此外,宗喀巴的弟子中还有绛央却杰是哲蚌寺的建立者;绛钦却杰是色拉寺的建立者;根敦主是扎什伦布寺的建立者,也是后期被追认的第一世达赖;喜饶僧格是密宗寺院举麦札仓的建立者。这些人都是积极协助宗喀巴创建此派的代表人物。到16世纪中,此派寺院已遍及于藏族分布的各地区。
教义 奉龙树《中论》,持缘起性空之见,即一切法俱是待缘而起,又俱是空无自性。亦即主张一切法世俗谛有、胜义谛无。修习兼重止观,使之互为补充而不偏执一端,尤重戒学。对显密二宗的关系,强调先显后密的次第。显宗以噶当派为基础,密宗兼有萨迦、噶举各派教法,由宗喀巴调整、融合成为一完整体系。由于此派自创建时起,即以僧人应严守戒律作号召,因而得到公众的欢迎和支持。同时,此派的出现也适应当时藏族封建领主阶级利用宗教以维护其统治的需要,加以此派不局限于争取单一领主,而广泛地与各地的封建统治阶级结纳关系,争取他们的支持,所以发展迅速,并为该派建立独立的寺院经济创造了条件。
学经制度 该派重视僧人学经,有系统的学经制度。先显后密,循序渐进,学不躐等;所学经论及考核、升迁等规定自成体系。学经僧人须学显宗五部大论:《量释论》、《现观庄严论》、《入中论》、《戒律本论》、《俱舍论》。学完即可通过格西学位考试。凡考取甘丹、哲蚌、色拉三大寺系统的第一等格西,再入举堆札仓或举麦札仓研习密宗四部(即事部、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经过逐级的职位升迁,可升任甘丹墀巴。
寺院管理 此派很重视寺院管理制度。母子寺院从属关系严格;僧职人员各司专职,不得越权;寺院管理实得委员议事的形式,任何个人不得垄断寺政。这种严密的寺院管理制度,有助于保持寺院组织的相对独立性,而避免某一个世俗封建统治者对寺院的操纵。
转世制度 16世纪中,该派开始实行转世制度,表明此时已形成独立的寺院经济势力。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哲蚌寺的索南嘉措正式称活佛,以继承具前世根敦嘉措的地位。明万历六年(1578),索南嘉措应蒙古土默特部俺答汗之请,到青海传教,受俺答汗赠予达赖喇嘛的称号,是为达赖名号的开端。索南嘉措被认为达赖三世。崇祯十五年(1642)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受此派俯视人物达赖五世罗桑嘉措和罗桑确吉坚赞之请,出兵击败该派各敌对势力集团,从而位居其他宗派之上。清顺治二年(1645),固始汗赠罗桑确吉坚赞以班禅博克多的称号,从而建立了班禅转世系统,罗桑确吉坚赞被认为班禅四世。顺治九年,达赖五世到北京,翌年受清朝正式册封。班禅四世去世后,罗桑意希被认作他的转世。康熙五十二年(1713)班禅五世罗桑意希也受到清朝正式册封为班禅额尔德尼。乾隆十六年(1751),清朝正式授权达赖七世格桑嘉措管理西藏地方政务,此派遂成为西藏的执政宗派。历史上,此派在藏、蒙古族地区流传较广。外蒙古(今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哲布尊丹巴(原属觉囊派,清初改宗格鲁派)和内蒙古的章嘉呼图克图同为该派著名的活佛。由于该派禁止僧人娶妻和参加生产劳动,严重地影响流传地区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959年后,此派在西藏原有的封建特权和封建剥削制度,经过民主改革而被废除。(王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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