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法性
【法性】指诸法的真实体性,亦即宇宙间一切现象所具有真实不变的本性。此又作真如法性,亦为真如的异称。法性是万法的本质,《大智度论》卷三十二,以一切法的总相、别相同归于法性,谓诸法有各自的差别相、与实相。所谓各自差别相,例如冰溶为水,顿失以前之相,以其为不固定者,故分别求之而不可得;不可得故空(无自性),即说空为诸法之实相。对一切差别相而言,因其自性是空,故皆为同一,称之为(如)。一切相同归于空,故称空为法性。又如黄石之中具有金之性质,一切世间法中皆具涅槃之法性,故说此诸法本然之实性为法性,此与《圆觉经》所谓‘众生、国土同一法性’同义’。见《大品般若经》卷二十一、《成唯识论》卷二。
分类:唯识名词白话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