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十诵律 (五十八卷或作六十五卷)
【十诵律 (五十八卷或作六十五卷) 】
姚秦罽宾国沙门弗若多罗共鸠摩罗什译
初诵六卷(四事,至三十事之前十事。)第二诵七卷(三十事之后二十事,至九十事之前四十事。)第三诵七卷(九十事之后五十事,乃至七灭诤法。)
第四诵八卷,受具足法第一。布萨法第二。自恣法第三。安居法第四。皮革法第五。医药法第六。衣法第七。
第五诵七卷,迦絺那衣法第一。俱舍弥法第二(佛在俱舍弥时诸羯磨事)。瞻波法第三(佛在瞻波国时诸羯磨事)。苦切羯磨法第四(梵云,那般荼卢伽法。)。二篇悔法第五。顺行法第六。遮法第七。卧具法第八。诤事法第九(广明灭诤法)。
第六杂诵五卷。第七诵尼律五卷。第八诵增一法四卷。第九诵优波离问四卷。第十善诵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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