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a)
【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a) 】
Shuoyiqieyoubu
部派佛教派别。音译萨婆多部,简称有部或一切有部。约在释迦牟尼逝世后300年之际,从上座部分出。在此后半个世纪内,又有犊子、法上、密林山等部从此部分出,所以也称根本说一切有部。
学说 以阿毗达磨为立论依据,主张“法体恒有”,即把世间一切现象分为有为法和无为法两类。有为法是因缘和合的产物,有生(产生)、住(持续)、异(变化)、灭(毁灭)的“四相”。有为法计四种:表现物质现象的,称为色法;表现生理或精神现象的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的,称心法;各种心理作用称心所法;心、色之外具有生灭的各种现象,称心不相应法。无为法指非因缘和合、无生灭变化的各种现象。据此五法又细分为七十五种,统称五位七十五法。说一切有部在分析色法时,提出了极微(原子)的概念。他们认为,极微有变化、生灭、质碍等特性。所谓色就是质碍,质碍就是物有形质,占据一定的空间但又互为障碍。许多极微的积聚,组成有质碍的物体。极微是河分近况有的微粒。世界上的各物质存在和人都是由极微所构成的。说一切有部中有的论师认为,极微虽为物质的最小微料,但无长短方圆等开头也无东西南北上下的方位(方分),它不可分、不可见、不可听闻、不可嗅、不可触、没有变坏,没有质碍,但由极微结合起来的集合体,则是有形状和方位的。但有一些论师反对这种说法,认为无形状、无方分的极微不可能积聚成粗开头和有方分的集合体,因此,他们认为,极微也是有形状和方分的。有部还进一步指出:极微有色、香、味、触四种“分别”。称四尘。即眼根所见的是色尘,嗅觉于鼻的是香尘,味觉于舌的是味尘,肤觉于身的是触尘。这四尘因分别具有坚、湿、暖、动四大性质,故又叫做地、水、风、火“四大种”。由于四大极微的性质和数量结合的不同,因而出现了世界万物不同的性质和类别。有部还主张“三世实有”、“法体恒有”,认为过去、未来和现在皆有其实体,而且论证诸法都各有其不变不改之自性,同时也有造果之原因。原因出之所以,一切法既是实有,因也是实有的,因此又有说因部之名。由于一切有部认为诸法都有其不变不改之自性或法体,因此只承认人无我而不主张法无我。有部对因缘关系中提出了独特的“六因说”,即能作因(某物生时,一切不对基卢阻碍作用的事物)、俱有因(互为因果。互相依仗的条件,如三杖相依而言)、同类因(前面的因与后面的果,属于同一类的事物)、相应因(一个认识产生时,心与心所不能单独而起,二者必须互相帮助,互为因果)、遍行因(遍于一切染污法而生起烦恼的原因,如邪见、疑等)、异熟因(能引起不同性质的结果的原因,因其同类,不同而熟)。“六因说”是有部“三世实有说”的立论依据,即认为在三世中有着因果的必然联系,同时并发展了原始佛教的缘起观。
典籍 有部基本理论典籍是公元前2~前1世纪时迦旃延子著的《阿毗昙八犍度论》。前秦建元十九年(383)僧伽提婆与竺佛念译出;后来,玄奘又在唐显庆二至四年(657~659)重译,并改名为《阿毗达磨发智论》,还有注释《八犍度论》的《法蕴足论》、《集异门足论》、《施设足论》、《识身足论》、《界身足论》、《品类足论》,合称“六足论”。有部的三藏典籍在汉译本中保存较多。除论藏部分略如上述外,经藏有《杂阿含经》和《中阿含经》;律藏则有《十诵律》、《据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等28种,280卷。(童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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