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蕴处界三科相摄
【蕴处界三科相摄 】
如论云:
一、色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
二、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
三、余三蕴及色蕴一分,并诸无为,即法处法界。
(五蕴) (十二入) (十八界)
┌眼┐ ┌眼
│耳│ │耳
色─色───┬→┤鼻├─────┤鼻
│ │舌│ │舌
↓ └身┘ └身
┌│→─意───┬───意
┌受┐ ↑│ ┌色┐ ↓ ┌色
│想│ ││ │声│ │ │声
名┤ ├┐│├→┤香├─→↓→─┤香
│行┘│↑│ │味│ │ │味
└识→↓┘↓ └触┘ │ └触
无 为─┴→┴→─法──→↓→──法
│ ┌眼识
│ │耳识
└──┤鼻识
│舌识
│身识
└意识
分类:佛学次第统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