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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十二支因分果分杂分分别
【十二支因分果分杂分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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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十卷十四页云:几说为因分?谓前六。无明、乃至触,及爱、取、有、三,说为因分。几说为果分?谓后二说为果分。几说为杂因果分?谓所余支,说为杂分。所以者何?有二种受,名为杂分。一、谓后法以触为缘因受。二、谓现法与爱为缘果受。此二杂说为触缘受。
分类:法相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