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法性分别论什么意思,法法性分别论的意思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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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法性分别论的含义及解释

词语:法法性分别论

【法法性分别论 】

梵名Dharmadharmata^ -vibhan%ga 或 Dharmadharmata^-vibha^ga。指法与法性之辨别。传说系弥勒(梵Maitreyana^tha ,四世纪)所作。梵文仅发现一部分断片,约全部之五分之一。无汉译本,仅有藏译本。依西藏之传承,本书与大乘庄严经论、中边分别论、现观庄严论、宝性论等同为弥勒五部书之一,故甚受重视。

 本书结构极为简洁,其内容论及唯识思想与法的观念,可大分为四:(一)谓法(梵dharma )与法性(梵dharmata^ )包摄一切;法与法性之辨别(梵vibhan%ga )即为本书之主旨,故首论法与法性之定义,以及两者之关系。(二)言法之自觉。(三)言法性之自觉。(四)论转依(由法之立场转换为法性之立场)之自觉。

分类:佛学大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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